她忽然很想见见傅搬刀,问他讨个主意什麽的。傅搬刀上京考武状元去了。真珠觉得自己见识一下武举好像也不错。
於是真珠就女扮男装的上京去了。
她没有去过京城,比着大方向走,倒也没有出错。只是进入大城市要路引,她没有防备这个。看起来只能在小村镇借宿了。那些地方并没有查得很严格——治安却也未必很好。真珠对於自己带的盘缠数额和自己的武力值都有点吃不准。
幸亏她碰到了路生。
路生年纪不大也不小,已经很成熟懂事了,离年老体衰还早;家境不上也不下,好歹读了些书,不过没考上官,如今做生意赚些家用,但因为做生意在读书人看来是丢脸的,所以他只说游学,让家人带些货贩卖。
这日正因一点擦碰酿成口角,路生不欲惹事,争奈对方胃口太大,勒索不成,两下扭打起来。路生这边落下风,幸遇真珠经过,仗义援手,免他吃大亏。
路生感恩,也还罢了。偏偏他是好男风的,见着真珠矫健身姿,已然酥了半边;及至当面道谢,看那一路风尘掩不住的娇嫩面目,裤档简直当场就升旗致敬;尤其那双清亮亮的眼睛,瞧得他又是羞愧,一边暗骂自己禽兽,一边下体就更硬了,哪里肯放,拉了真珠的手,问她姓字行止,非要邀了同行不可。
他觉得真珠的手也真舒服,凉润得似极好的玉,都被盘出了包浆那种,让他摸着就要激动得出手汗了,怕在真珠面前显出委琐来,只能摸一小下就放开。真珠倒也没多想,就说了自己要去京师。路生立刻表示那就是他的目的地。大家正好同路,就该结伴。说起结伴,他就提议跟真珠结拜。
真珠非常意外,而且实在看不出要跟这人同年同月同日死金兰结契的理由。
路生也没有坚持。他想巩固跟真珠的关系,并不是想把真珠吓跑。真珠的路引就包在了他身上。他把真珠算作自己的从人。这时候一般的城关盘查并不严密,也就让伊们过去了。
到了条件好点的客栈,路生要紧叫绞热手巾来给真珠揩脸,作为他一切殷勤的小小前哨。看真珠把风尘拭去之後,果然更白嫩漂亮,心里痒得似有羽毛在搔。真珠家里享受惯的,倒也未觉他好意有什麽不妥,揩完了脸把手一伸:面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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