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9年,萨摩藩率先进攻琉球,强迫琉球向扶桑进贡,尊其为主,琉球由于实力不行,不得不同时向明朝和萨摩藩进贡。

        萨摩藩非常聪明,他们知道惹不起明朝,所以约定琉球人,绝不能和明朝说这件事。

        就这样,琉球开始由明朝的属国变成明朝和扶桑的属国,实际上等于一女二嫁。

        1872年,扶桑国借明治天皇亲政之机,削琉球国号设为“琉球藩”,暴露出吞并琉球的野心。

        1875年7月,扶桑强令琉球王国停止对清政府的朝贡,并改用扶桑年号,这样的举措等于投石问路,结果看到大清朝没什么反应,于是胆子就更大了。

        1879年,扶桑国宣布琉球废藩置县,完成所谓的“琉球处分”,将琉球强行并入扶桑,设“冲绳”县,琉球王国覆亡。

        最后一任国王尚泰及百余王族亲眷被强行迁徙鹿儿岛县安置,成为事实上的亡国之君。

        1879年琉球灭亡至1885年间,大量琉球人流亡大陆开展“复国运动”,他们以广州、北平、天津为据点,向清朝总理衙门、礼部和重臣李鸿章、顾延川,左宗棠,曾国荃等递呈请愿书28份,请求清朝就琉球问题交涉。

        清庭对此相当重视,李鸿章就此与美国来访的前总统尤里西斯·格兰特商谈,请其出面调停此事,格兰特会见明治天皇时,表示美方态度;

        若是扶桑吞并琉球将断绝清国与太平洋之通道,建议“予彼以太平洋之广阔通路,如至此议,彼将应承之”。

        迫于美方压力,1880年3月,扶桑国正式向清政府提出“分岛、改约”案,即琉球群岛的北部和中部岛屿属扶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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