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淳,”陆嘉亦正色道,“你对我和沈锦丞有很大误解。我们并不打算把你变成温顺奴隶或听话的小狗,在不离开我们的情况下,你是拥有很多自由的,你可以读书、交朋友、出去玩儿,甚至喜欢某个女孩或男孩,我们不会阻挠你。”
“你不要再花言巧语了,不能离开你们,但要得到允许才能做这个、做那个或是被放出去玩一玩,不是狗和奴隶是什么?”安淳气得直抖,说完这番话他又非常后悔,有什么必要浪费力气和这两个人理论吗。
“好吧,为了让你更加清楚明辨你当前的处境,我来阐述我和沈锦丞这么做的动机和目的,不然你可能会继续迷茫下去。”陆嘉亦不爱说话,却长了一张才思敏捷、能言善辩的嘴。
“在你看来,我们俩一定是有什么精神疾病和变态嗜好,才会一起「玩弄」你。我不否认这是一场出于实验性的游戏,但其中的意义并非你想象的那样。你觉得我们俩只是单纯为了满足肉体上的欲望吗?那怎么解释我们在追求者狂热殷勤的围绕下仍然守身如玉这个事实呢?
“安淳,你是不是经常认为身边的同龄人都愚蠢幼稚得无可救药?我和沈锦丞也是这么看待他们的。不过说到底我们仍然是从妈妈肚子里爬出来的普通人,在青春期会受激素影响对异性或同性的身体产生极大兴趣。高中男生喜爱的色情电影和漫画我们也没少看,但大多都很无聊;每当我对穿短裙的女孩子产生性冲动时,我就会问自己,她和别的有着细嫩大腿的女孩子有何不同呢。我心目中理想的伴侣,究竟是什么样子?
“我想,她应该是很特别的、耀眼的,能接受我的全部的,那样一个女孩子。”
“我的另一半是沈锦丞。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密不可分的家庭关系和多年情谊让我们情同手足,胜过亲兄弟;有件事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十七年来我和沈锦丞从没打过架,一次都没有。我怀疑过我们是否相爱,但答案是,起码不是能挑起情欲的那种爱。而作为受七情六欲支配的平凡人,我们无法停止追寻自己尚未拥有的东西,像是:爱情。
“我曾经试图和一个与众不同的女孩子交往,她的双腿和手臂有很多纹身,戴唇钉剃短发。但我问她,我可不可以和我的好朋友一起上你,她骂我傻逼,然后穿好衣服走了。这确实是很悲哀的一件事,她甚至都不愿意尝试。我们身边的女孩子们,几乎都是从偶像剧和言情里了解到的「爱情」这一概念,但现代社会的爱情观,无非是给阴茎和阴道上锁的工具。我和沈锦丞不认同这种庸人制定的规则,所以也不可能和持有贞操观的女孩在一起。
“想要找到一个愿意同时和两个男人上床的女孩不难,花钱就行了。可这样一来又绕回了原点——买长发头的她或胸更大的她,有什么不同呢?这时候你出现了,我们本身也不反感同性,而你就好比黑夜里的萤火虫,但凡有掠夺欲望的人,都会受你身上的气质吸引。换句话说不是我们,也会是其他人,不管你躲到哪里,总有人会找到你。哦,而且很惊喜的是,你完全可以做个女孩子。
“但安淳,你现在还和那些受贞操观念奴役的女孩们一样,不明白上帝给了你们这样一具适合享乐的身体,是为了让你们快乐地去追逐自由和放纵。那天在礼堂二楼的房间,我问何冲睡过你几次,你回话的时候,心里想的是不是我们在介意你干不干净?不,我们不在乎那种事,为肉体设置道德枷锁的概念太……古典了。
“如果有一天你能从「爱是具有独占性的、排他性的」这种落后观念中解放,不再觉得和其他人上床是背叛了你的爱人,那你可以去爱任何你想爱的人,我们不会干涉。——还有一点需要强调:不是我和沈锦丞在分享你,是你同时拥有我和沈锦丞。”
安淳:“你爸爸也该给你看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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