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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怀不上,这一百贯我就出了!”文舒扬声道。耳听得四周再次哗然,又补了一句:“只是有个条件.......需得年过四十还未开怀,才作数。”

        这倒也合理。

        围观众人连连点头,就连妇人都找不出反驳的话来。

        因为本朝律法规定,平民百姓想要纳妾,需得年过四十无子才行。文舒比肩着这个,定下条件,听起来确实合情合理。

        妇人没想到她这么容易松口,狐疑道:“真的?嘴上说的可不算。”

        “我可以立字据。”文舒道:“只是,若是嫂子日后能怀上,这一百贯,我便一分都不会给。”

        她虽然觉得孩子掉了,自己有责任,却也不会真任人拿捏,说什么是什么。

        这一百贯,她有八成的把握不用出。

        一来,她已经寻得了能助人怀孕的果子,虽然目前储三婶那边还没有回馈,但想来应该是有效的。

        就算无效,小孙氏也不是一定就不能生了。

        退一万步说,就算她真的不能生了,立的字据也得等到四十岁后才兑现,那时一百贯对她来说应该不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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