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前两天是他主张溢价一倍购买了《狂飙》第二季的插片广告。
当时,他就有心理准备,做好了周一例会的狂风暴雨。
毕竟《狂飙》第二季广告的合同才签了两天。
他觉得,就算《狂飙》很有潜力,怎么也需要一两个星期的时间,才能开始发力。
然而,《狂飙》的爆发力,远比他预想的要勐得多。
广告合同才签,接下来的两天,收视就开始暴涨。
刘青霖也在例会上,感谢了公司CBO李昌严的支持。
毕竟这笔3000万的广告预算,如果没有李昌严签字,他是没有权力做决定的。
李昌严也十分高兴,在例会上大力赞赏刘青霖的眼光:
“刘青霖在电视剧广告方面的嗅觉,非常敏锐。这次的广告合同,再晚一天,恐怕就签不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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