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明天见吧。」我说,等着他向我说再见。
他没说话,皱眉凝望黑漆漆的楼道,我陪他站了好一会儿还等不到他的道别,心想这家伙该不会要来个吻别吧?便踮起脚尖亲了他的脸颊。
很纯洁的一个吻,下一秒顾凯风说出的话却让我瞬间不纯洁了。
他说:「喂,我们同居吧。」
&孩子的矜持我还是有的,「好啊。」但是厚脸皮同时也是我的专长。
严珍校长早早就替宝贝儿子在离医学院不远的地段买了一套公寓,位於高级住宅区的两房一厅,怎麽看都b我租的顶楼加盖还舒适,我早就觊觎许久,现在他主动提出来,我哪有拒绝的道理?
顶楼加盖屋已经签了一年约,无法退租,平常上课、打工的日子我还是住在这里,每逢假日、寒暑假、放长假,我必定往他的高级公寓跑。
半同居的生活开始後,我们完成了很多两人在一起会做的事:一起牵着手逛街最後什麽都没买;一起吃路边摊的油炸食品,变胖了再互相嘲笑;在黑漆漆的电影院笑得很大声洒了一地爆米花;在大街上旁若无人地拥抱亲吻;假日的时候窝在沙发上看毫无营养的综艺节目。
当时网路上流行「情侣之间必做的事」,彷佛情侣只要一起完成那些事,於是我列了一张属於我和顾凯风之间「情侣必做的一百件事」清单,每完成一项,就在上面打g。
一、手牵手逛街。二、一起坐摩天轮。三、一起淋雨。四、一起听演唱会。五、一起看日出。六、一起看日落。七、一起看烟火。八、一起看电影。九、一起做顿饭。十、一起养宠物。十一、送对方惊喜……
说到惊喜,两人一起过的圣诞节怎麽能少得了交换礼物呢?
我提议道:「我们来玩交换礼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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