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很明显。

        到地方了。

        该走的人快走。

        沈墨收起来了脸上又乖又软的笑,不再掩饰眼中的怒意。

        有些咬牙切齿地望着她:“姐姐,可真厉害啊,b弟弟我想象中的厉害多了。”

        再次见面,这个nV人,就好像从来没见过他一样,完全无视了他。

        这双漂亮g人的眼睛里,也完全是对待陌生人一般的冷漠。

        要不是他清楚的记得,他们早就认识一个多月了,要不是他脖子上的咬痕印子还没有完全淡下去,就连他自己都要以为,之前的一切,完全就是他一个人的一场梦了。

        这个该Si的nV人!

        认识一个月,就住在对门,接触不下十次,这nV人却连他的名字都没记住也就算了。

        没想到,人家连他这个人都忘了,

        离开的这些天,他一直在等这个nV人联系他,至少,在发生了那样的事情之後,她会打电话来质问几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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