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明棠心中一动,将放在一旁的竹筒拿起轻轻摇了摇,果然听见从中传来阵阵轻响,倒扣几下,一枚食指盖大小的粉色珍珠滚至手心,在自然光下反射出润泽的光芒。
她小心捏起珍珠,发现这颗珍珠竟天然长成一颗心形,珠形饱满,颜色粉嫩,让人一见之下不由少女心爆棚。
越明棠心中一阵欢喜,夏侯澄外出时总会隔三差五给她捎回来些好玩又不贵的新奇小玩意,在世人眼里这种异形珍珠多属于歪瓜裂枣,远没有圆形珍珠价值高,夏侯澄把这颗珍珠送给她也并没有别的深意,只是见她给自己衣服打补丁时常爱用这个形状,碰巧遇到了一样形状的珍珠,倒也算投其所好。
只是,还真巧了是吗?
明棠将珍珠看了又看,颇有些爱不释手,她虽然不爱打扮懒得折腾却不代表不喜欢这些~的小玩意儿,想起夏侯澄第一次看到她多年来在山里收集的三大箱大的小的圆的扁的红的紫的各种奇形怪状的水晶时对方那惊讶的表情,她情不自禁发出一声轻笑。
书案上铺好纸张,狼毫沾满墨水,明棠略一思索嘴角含笑快速写完回信,吹干笔迹将纸卷塞入竹筒重新封好,起身便向鸽舍走去。
不管在现代还是古代,信鸽培育都是一项耗时耗力的工作,月胧山庄的信鸽在闹饥荒前还留有二十三四只,但饥荒开始严重后放出去的鸽子基本都有去无回,明棠推断应该被人半道截胡逮走吃了,毕竟信鸽这种警觉性差又易和人亲近的动物,赶上饥荒年间在外面溜一圈还能活着回来也属奇迹。
也是因此夏侯澄再送信时便换成了信隼,这隼飞得高窜得快,见到生人第一时间躲得远远的,送信基本每封必达,越明棠甚是满意,特封其为“一等送信大使”,起名为“顺丰一号”。
不过信隼也有一个致命缺点,那就是培训难度极高出产数量极少,一只信隼可抵百只信鸽,足见其珍贵程度。
“辛苦一趟回去找你主人去,顺道路上自己抓个兔子吃吃,我这连个耗子窝都翻不出来实在喂不了你,把我自己卖了估计也没你贵,去吧,一号!”越明棠顺了顺窝在鸽子窝里的“顺丰一号”的羽毛,将竹筒挂回其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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