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伙计,来尝尝这个酒,很烈的。”

        “这是什么酒?”

        “呵呵……华人朋友用红薯酿造的地瓜干酒,真的很够劲。”哈德森笑着牛皮酒囊递了过来。

        老麦克接过来打开酒囊,一股辛辣的酒味立马窜了上来,他毫不犹豫的端起酒囊喝了一大口,然后长长的哈出了一口酒气,脸色肉眼可见的红了起来。

        十个牛仔九个都是酒鬼,烈酒可以驱除夜晚旷野上的寒气,澳洲中北部气候温暖,但冬季气候也是很冷的,新南威尔士州和维多利亚州的大风水岭地区年年都会下雪。

        这些地方也正是牧场最多,开发程度最高的地区,牛仔们一年四季放牧牛羊畜群,烈酒和步枪就是最好的伙伴,老麦克自然也不例外。

        “真的很够劲儿,我喜欢这个酒,这才是旷野上的男人应该喝的烈酒。”老麦克赞了一声,却不动声色的把酒囊盖了起来。

        坐在一边的赵启山看了这些也没说话,只是吃吃笑个不停,他知道这是度数很高的地瓜干原酒,完全没有经过勾兑,这样一大口喝下去没出洋相已经非常难得。

        他无意揭穿哈德森的恶作剧,这是老伙计之间的友情。

        “赵,你可别光看着,也来尝尝这烈酒,我可以保证你会印象非常深刻。”哈德森意犹未尽,想把赵启山也拉下水。

        赵启山从怀里掏出一个精致的锡制酒壶,打开以后灌了一口递给了老麦克,笑着说道;“别玩了,哈德森,这么烈的酒会把肠胃都烧坏的,我可不想陪着你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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