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王国租借“广州湾”

        光绪二十三年12月6日1898年1月12日,大洋王国向清廷提出“租借”广州湾今广东湛江的要求,并于次年元月初二1898年2月7日派出军舰在广东雷州府遂溪县的海头汛今湛江市霞山区沿海武装登陆,接管了海头炮台。

        对此,清政府完全不敢有异议,立马派官员与大洋王国划定租界,将湛江大片地区划定为大洋王国租界,为期99年。

        中德订立《胶澳租界条约》

        光绪二十四年1898二月十四日,清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与德使海靖在北京签订了《胶澳租界条约》亦称《德租胶澳专条》。

        共三端十款,主要内容是:

        德国租借胶州湾,租期九十九年。

        德国军队可以在胶州湾沿岸百里以内自由通行。

        允许德国在山东修筑胶济铁路,并享有铁路沿线三十里内的矿产开采权。

        德国获有承办山东各项工程的优先权。通过这一条约,德国不仅得以租借胶州湾,而且把山东全省变成了自己的势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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