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唱英文歌曲,也不一定好听。
可偶然听到,便一发不可收拾,进了直播间就没想过要出去。
“天呐!我的天呐!我的上帝!这是什么歌曲?它真的太好听了!”
“我喜欢这首歌,哥们儿,我真的喜欢这首歌!”
“太爱他了,这个人唱得太棒啦!我喜欢!”
“噢!上帝啊!这个叫李昱的人是如此优秀,他唱的歌是如此劲爆,我全身的血液都在燃烧,我受不了了!”
“你们不是说华夏人的开幕式你们不看的吗?怎么进来那么多人?”
“……”
这首歌,对老外来说,可太有共鸣了。
一个是听得懂,另一个是符合其胃口。
老外的性格多数比较自信且奔放,对于节奏感很强的摇滚音乐,那是特别的钟爱,要不然国外也不会party和夜店那么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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