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悄悄的靠近这处洞穴,不发出一点声息,如同一只捕食的蜥蜴。

        洞穴中传出一个男人的狞笑,“没想到,澳洲土著里也有这么漂亮的女人,哈哈,今天老子让你好好爽爽”。

        那女人开始求饶,说着男人听不懂的话,但我却听得一清二楚,女人说的是巴马语,我悄悄向里瞄了一眼,顿时火冒三丈,我看到小合欢被一个男人按在石头上。那男人身材高大,任凭小合欢如何挣扎也无济于事。她的草裙已经被扯掉,赤祼着身体。

        男人一只手按着小合欢,一只手开始解腰带。在男人的身边放着一支步枪和零散的衣物,我看了看那衣物,顿觉眼熟。

        我能肯定自己并不认识这个男人,但我的装束立刻让我想起了哈米德以及他的随从们。

        这家伙显然和哈米德是一伙的。马脸、猪头和羊肠子已经被我在卧龙岗干掉了,这人又是谁?

        他既然和羊肠子他们是一伙的,自然而然也不是什么好鸟,更何况我不可能让小合欢被侮辱,于是我拉过步枪,黑洞洞地枪口对准了这个男人的大脑壳,准备送他去见上帝。

        只听那男人还要啰唆着:“他妈的,要不是急着把王妃带回去,老子一定把你弄回奥斯曼好好的享受。”

        我心中一惊,这个男人既然提到奥斯曼,那奥斯曼王妃自然说的便是皮优了。莫不是说皮优也被这个男人抓住了,那为什么这里只有他和小合欢两个人呢。皮优在哪里?

        如此,我便不能直接要了这家伙的命,我得抓住他,撬开他的嘴巴。

        他身材强壮,赤祼着身体上是块块肌肉,倘若徒手格斗,我不能保证立刻制住这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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