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迪张口道:“当然不服。只是我打不过你。”

        “艾迪,你太过迷信这个哨子的力量了,我看到你数次召唤鸟群,早已经想明白如何击败你了,哪怕你使用控鸟之术。没错,你有控鸟之术,但我有这个,”说着,我从伍德手里拿过那支步枪来,“这是一把英国的李-恩菲尔德步枪,它是李氏步枪的升级版,因为采用双排弹匣供弹,所以弹容量高达10发,比大部分枪械多了足足一倍,以射速快、火力猛而闻名。荒原上的猎人大部分用的是猎枪,可那些猎枪在这只步枪面前,只是小菜一碟。我可以用这只步枪在300米的距离,轻松击碎你的脑袋。”

        我把枪的保险打开,继续对艾迪说:“你可以选择一件三百米以外的东西,我让你看一看这把枪的威力。”

        艾迪将信将疑,他信手一指,“在我们的左前方,三百米远的地方有一只野兔。”

        我也早已经发现了这个在近几十年才定居澳洲的物种,那只兔子正悠闲的啃着草皮。我抬起枪来,大体测算了一下日光和风速,我用准星锁定了那只兔子,手指扣动扳机,一粒子弹带着赤炽热激射而出。

        在步枪的缺口准星处,我看到一片红光闪动。我知道,那只兔子已经被我击碎了脑壳。我对艾迪说:“艾迪,你去捡回来吧!”

        艾迪将信将疑的跑了过去,不一会儿拎着一只死兔子回来。那只兔子的脑袋已经碎掉,好像是它的脑壳里被安放的一枚炸弹突然爆炸一般,只留下了脖子以后的部位。

        艾迪皱着眉头,没有说话。我对艾迪说道:“艾迪,我对我的枪法很自信,我不相信你的反应能比这只兔子更快,我更不相信你可以在不到半分钟的时间把鸟群召唤过来,你应该看出来了,我可以在你吹动哨子的瞬间把你的脑袋打烂。你没有了小命,就是再给你一百个哨子,你也召唤不来一只小鸟,这回你信了吧?即使没有这把枪,我背后的弓箭也可以猎杀掉你,只不过距离要近一些罢了。”

        艾迪脸色惨白,绝望地说:“原来,我们巴马族的控鸟术原来……根本不值得一提。”

        “那倒也不是,控鸟术还是控鸟术,你只是没有意识到如何运用他,就像这把枪一样,给了一个不会使用枪的人,它就和一根烧火棍没什么区别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