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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州在京都之南,乃中州毗邻之地。
境内,水脉发达,夏初时,一场大雨曾致使宛州洪涝,灾民遍地,山匪横行。
其后,朝廷颁布“工赈之法”,宛州地方官府开仓赈灾,同时,发动民间工赈,灾情极大缓解。
然而,暴雨冲垮了春耕的禾苗,缺了这一茬耕种,粮食终究还是不够。
地方赈灾,更导致钱款紧缺。
故而,河道修复后,皇帝下旨,由户部拨款白银十万两,由水运船只,押送至宛州,以供灾后重建。
官船自京都码头出发,沿南方运河一路南下,日夜兼程。
深夜。
运河之上,一队官船劈波斩浪,今夜星月黯淡,有风,河水深黑,人坐在船舱里,都能感受到摇曳颠簸。
押送钱粮的官员们早已苟在了舱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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