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陆齐的样子,麦可以为他不愿意,随手把手指上的香烟捏灭,一脸真诚地说道:

        “听着,boy…虽然我们认识没多久,但是,我觉得你是一个很值得信任的家伙。这也是我为什么来找你的原因,我需要一些我愿意把后背托付给他的队友。”

        “艾利克斯,你很聪明,也很懂得进退,我相信你能够做出一番大事。而且,你还年轻,不应该把时间浪费在那间小小的酒吧里。”

        “当然,如果你不想被牵扯进这些麻烦事,我也能够理解…”

        身为前恶名昭彰的银行劫匪,见过大风大浪的麦可,也是一个人精。

        这从他对富兰克林,以及陆齐两人的不同态度,就可以看得出来,他的处事风格。

        麦可之所以没有询问富兰克林要不要入伙,是因为富兰克林之前就表现出要跟他混的意愿。

        麦可对于富兰克林来说,是要讨好的对象。某种程度上,麦可已经把小富当做了自己的徒弟。

        但是,陆齐不同。

        相比起富兰克林,陆齐的各方面能力,更加突出。

        麦可与陆齐之间,更像是一种相对平等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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