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站着!等姑奶奶逮着你,非拔了你的牙不可!”
追闹间,她的裙边儿擦了他的衣摆,仿若拨动了轻弦,天地只有笙声悦耳、驼铃摇荡。
见追不上,明珠横生一记,“哎哟”一声儿佯跌在外间锦榻前,撑着榻沿儿作势要爬起来,又重重坠下,再痛呼一声,“哎哟,疼,扭了脚了……。”
果然见得宋知濯急急踅回来,蹲在她脚边儿,撩了裙边卷了裤腿把着她的脚踝轻柔,唇上还挂着笑,“为了揍我连自个儿的脚都搭进去了,岂不是吃了亏?”
逮住这个空隙,明珠一把拽过他的手,张口就咬在他小臂上,先瞧他痛得龇牙咧嘴,却忍着没叫,她心疼了,将咬变作吻,吻后心虚地看着那一排渗血的牙印,“我不是故意下这么大劲儿的,疼不疼?”
他是学过武艺之人,打小胡打海摔惯了,这一点儿疼实在算不得什么。只是捧着臂,没有半点恼火的意思,“瞧,估摸着得留个疤了,正好你给我烙了这么个印,往后再有姑娘瞧上我,单看这印就晓得我有主,也就对我敬而远之了。”
明珠拖了他的手,转至床上,不知从哪里翻来一小罐儿敷外伤的药粉子,在他臂上洒一点儿,又找来一条软缎,替他一圈一圈缠绕起来。
他就这样看着,看缎头缠在他坚实的小臂上,一如缠了两个人的骨与血,就此真正地缠成一个啮臂之盟。
过两日,那排牙印开始结痂掉壳,还真就留了个淡淡的疤痕,似一轮旧月,趴在宋知濯的手臂上头,同他迎接下一个日升、度过每一端光阴,从来不明不灭。
往后的光阴,坠入深冬,京城的冬天同扬州不同,是永不衰退的白,将天与地不分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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