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航放下杯子,说道:“欢哥,过几天我打算回Y市。”

        “不在F市多住几天了?”

        “我在这边也没什么亲人,主要是,我不太放心公司那边,欢哥走的时候,把公司都留给程光宗打理,我……有些担心。”

        “这段时间我让光宗帮忙打理公司,格格不懂我的意思?”

        “欢哥的意思我懂,但拿公司试探程光宗,我觉得代价太大了,万一……”

        “万一公司毁了也没什么,我们能用两个月的时间成立一家公司,同样可以用两个月再成立一家公司。钱是死的,人是活的,只要人还在,无论到哪,都不缺赚钱的机会。”

        吴尽欢总是能给身边人带来无穷无尽的力量,好像在他这里,天永远都塌不下来,无论发生了什么事,都没什么大不了的,都可以轻松从容的去面对。

        这就是自信,对自身实力的极度自信,而这种自信,又恰恰能感染到他身边的每一个人,让人们愿意死心塌地的跟着他去干,去闯荡,去拼搏。

        他的人格魅力也正是来源于此。

        傍晚,吴尽欢回家的时候喻欢还没回来,他特意到喻欢的房中转了一圈。

        以前喻欢的化妆品屈指可数,现在款式倒是多了不少,吴尽欢仔细瞧了瞧,发现几瓶兰蔻、雅诗兰黛等国外品牌,档次可是比以前用的那些化妆品高出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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