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秋生性谨慎,不像金老头脾气暴躁,性子粗疏,所以底下一有动静,老秋立刻跑,他逃跑的速度又快……至于金石之物,你又不是没看过电视,又不是对那东西一无所知,几万度的高温啊!谁受得了?”那个水货地劫说到这里,语气之居然带着几分羡慕的味道。别忘了他感悟的道是“火”。
“你难道没帮他挡一下?”老帅哥问道:“我记得你和他的关系不错啊!”
“怎么挡?我自己都未必扛得住,那玩意儿的温度我弄出来的火高得多。”那个水货地劫摇头叹息:“至于交情……”
这家伙讪笑了一声,他不可能说金老怪和厉长生的关系更近,当初一号挑选第一批水货地劫的时候,他和厉长生都是“火”这一脉的候选人,为了这件事,一号曾经问过金老怪,结果那家伙提议厉长生。
他倒是有点庆幸第一批没被选,但是他绝对不会因此而感谢那个家伙。
“这样说来……蓬莱阁算是完了……”老帅哥心不忍。
“可不是完了吗?那只兔子还真恶毒,你知道他是怎么布置的吗?”那个水货地劫问道。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是把那玩意儿布置在地底极深之处,然后再布设下翻转大阵,虽然那座翻转大阵在高温下同样坚持不了多久,瞬间会被烧化,却已经足够把蓬莱阁彻底毁掉。”老帅哥自己最擅长的是传送挪移,刚才追那只兔子的时候,在地洞之匆匆瞥了一眼,却已经足够他看穿一切了。
事实他如果敢冒险的话,完全可以在彻底爆炸之前,把那个翻转阵停下来……问题是他不觉得自己有必要这样做,他不是一号那边的人,更不是蓬莱阁的人,这种舍生忘死却又没有好处的事……白痴才会去做。
“没错,但是你再想想,那只兔子为什么把洞弄得这么深?”那个水货地劫又问。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