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东昌以后,通过跟俞培华的讨价还价,俩人最终协议离婚。
孩子归俞培华抚养,玉芬有随时探视的权利。
俞培华除了原来给玉芬的十万块钱也一辆桑塔纳,再补偿十万给她。
他们现在住的房子,在位于酒厂后面的那两排平房当中,厂里每位干部分两间房,独门独院。
因为是厂里的房子,俞培华无权处置,只好在协议里注明由田玉芬暂时居住。
俞培华从此不准再回这个家。
但是为了照顾俞培华的面子,俩人离婚的事不对外公布。
反正俞培华是销售狂人,常年在外出差,即使回到厂里也是忙得很。
只要俩人不说,外人一时半会儿也看不出他俩已经离婚。
因为孩子不在身边,玉芬一个人的工资日常花销根本用不了。
94年年底的时候,建庆给了玉芬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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