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街边走了走,就发现了一家杂货店。
让其他人等在外面,乌丸酒良推门走了进去。
店门上挂着一个铜铃,一推开就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
柜台后的店主抬起头看向他。那是一个邋遢的家伙,胡子拉碴,格子衬衫上有些油污。
乌丸酒良如同标准的英伦绅士脱帽行礼:「晚上好,先生。请问一下,这附近有典当行吗?」
对方摇摇头:「你在开什么玩笑?」
虽然去典当行的都是缺钱的人,但白教堂区域的贫民们根本就没有能够抵押的高价值物,就算有也是偷来的,所以正经的典当行根本不会开在白教堂区域,至于不正经的,那就是黑帮开的店了。
杂货铺老板打量着对方,从头到脚的干净整洁,漂亮的礼服,一看就知道不可能是这里的住户,而是别的地方来的绅士,所以也没必要把黑帮的店告诉给他。
「怎么?缺钱花了吗,伙计?」
「该死的小偷拿走了我的钱包!而警察局的那群蠢驴因为一个叫杰克的杀人犯而不理会我的报案!」乌丸酒良愤慨而跋扈的说道,然后挠了挠头:「没有钱包我连回家都成了麻烦事,所以必须得换点钱
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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