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林烟雨一不做二不休,毛茸茸的脑袋主动凑到覃长昕下巴上,边蹭边发出舒适的呼噜声。

        比起直接放走女主,林烟雨其实有另外的想法。

        以她多年的看文经验,穿书后跟在主角身边,哪怕是摸鱼,也能好好活到最后。

        上辈子的除妖师生涯,几乎夺去了她全部的欲念,她不敢爱,不敢留下太多牵挂,只因不知道自己会突然死于哪场外勤任务——她要是死了,和她关系亲近者定会痛苦万分。

        对她而言,徘徊在死亡的边缘就和死亡一样痛苦。既然老天开眼,让她穿越到另一个世界,她当然想过个平稳点的生活。

        不过,她要想全程跟着女主走,就必须去人界。然而书中故事发生的时代,还处在人、妖两族关系紧张的阶段。

        人族憎恶妖族,专门培养除妖师,见妖就抓;妖族则把人族当作食物和满足私欲的玩物,总之进入妖界的人族很少能有善终的。

        只有一类妖族可以在人界自由行动,那就是和除妖师定下主仆血契的“妖侍卫”。

        然而主仆血契一定就是一辈子,除非一方死去,才能解除。对于妖族而言,主仆血契是非常屈辱的烙印。

        但对林烟雨而言,主仆血契压根就不是什么问题,就跟编制内的终身合同一样,给集团打工,做到老了退休为止,她真的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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