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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这么慢悠悠的走着,两个月过去,楚瑜认识的常用字才达到了三百。
一首很烂的毛笔字,也不再是必须写得老大,否则就会糊成一团了。
大致能够看出字形。
这里必须要说一句,两个月才认识三百常用字,并不是楚瑜有意藏拙,是这个世界的文字太复杂了。
比繁体字还要复杂好多倍。
就像是没开化的原始人,写的甲骨文一样,从字形上,倒是可以推测出,表示的是什么意思。
但那个复杂程度,能把人给逼吐血。
楚瑜曾经装作天真的询问墨先生,读书习字这么难,岂不是没几个人认得?
莫先生笑得有些小神秘,“一般人认的字,自然没有这么复杂。”
她随手用毛笔在纸上写了楚瑜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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