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错。如果连我的记忆都开始崩塌,那我还剩下什麽?
我有超忆症。我记得昨天下午为了掩饰眼泪,我盯着这几行字看了整整三分钟。我记得每一个笔画的转折,记得每一个顿号的位置。
我拼了命想相信我记得的是「三、不嘲笑同学」。
可是黑板上的字,冷冷地告诉我:你错了。
是黑板上的字被改过了吗?
我冲上前,凑近黑板仔细检查。没有擦拭过的痕迹,没有粉笔重叠的粉末。那行字流畅自然,与周围的粉笔灰融为一T,显然是一次写成的。
那就是……我记错了?
这个念头b鬼故事更让我恐惧。
对於一个超忆症患者来说,「记错」意味着世界观的崩坏,意味着我赖以生存的唯一武器──记忆──已经生锈了。
我的手指颤抖得几乎解不开手机的萤幕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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